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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OC公布,中韩合资电池企业急需股权调整

当地时间12月1日,美国财政部和能源部发布了针对“外国关注实体”(FEOC)根据《通胀削减法案》(IRA)排除7500美元电动汽车补贴的暂定指导方针。该指南将 FEOC 定义为由中国、俄罗斯、朝鲜和伊朗政府拥有、控制或管辖的公司。配备含有一定比例由这些实体生产的组件和必需矿物质的电池的车辆不享受补贴。

对此,与中国同行合资的国内电池企业预计将进行股权调整。中方持股比例较高的LG化学、POSCO Future M等公司可能会根据股权调整考虑追加投资购买中方股权。

据业内人士3日透露,2023年官方公布的中国企业投资韩国电池材料企业的谅解备忘录数量为8份。其中,已确认的7份投资总额案件金额达 5.73 万亿韩元(44.1 亿美元)。据调研,中方持股超过25%的合资企业有5家。

LG化学决定与中国华友钴业合作投资1.2万亿韩元,SK on和EcoPro计划与中国绿色生态制造(GEM)投资同等金额,在全罗北道新万金工业园区建立前体工厂。2023年早些时候,LG Energy Solution 与中国锂化合物制造商雅化集团签署了在摩洛哥生产氢氧化锂的谅解备忘录。今年6月,POSCO Holdings和POSCO Future M与中国CNGR Advanced Materials签署了合资协议(JVA),生产和二次电池前驱体材料,承诺投资1.5万亿韩元。

在上述案例中,已查明其中5家企业中中国公司的股权超过25%。

目前,中方持股比例最高的合资企业是位于浦项的前驱体生产工厂POSCO Future M,中国CNGR持有该工厂80%的股权。此后,LG化学与华友钴业在龟尾经营正极材料生产工厂的合资企业的持股比例降至51%至49%之间。POSCO Holdings与中国CNGR共同运营的浦项镍生产工厂,POSCO Holdings持股60%,CNGR持股40%。POSCO Holdings、GS Energy和中国华友钴业合资成立的合资企业,专注于全罗南道废旧电池回收和制造工厂,韩国企业持股比例也为65%,中方持股35% 。

然而,由于 IRA 的监管加强,中方持股超过 25% 的公司发现自己被迫调整投资比例以获得补贴福利。因此,LG化学、POSCO Future M、POSCO Holdings等中方持股超过25%的公司正在计划启动股权调整以获得补贴资格。国内企业预计将考虑增持股权或追加投资等措施。业内专家表示,这可能需要注入数千亿韩元的额外资金。

由 POSCO Future M 和 CNGR 运营的位于浦项的前驱体生产工厂目前主要集中在欧洲,国内持股比例也仅为 20%。他们决定探索股权调整,以加强其在美国未来供应应对中的地位。

目前,LG Energy Solution 与 Yahua 的氢氧化锂工厂以及 POSCO Future M 与 Huayou Cobalt 的镍及前体生产工厂的所有权谈判正在进行中。目前,这些谈判正处于与中国公司的谅解备忘录阶段。目标是符合获得美国 IRA 补贴资格所需的条件。SK on 和 EcoPro Group 也可能会考虑调整其在国内的持股比例,SK on 和 EcoPro Group 与中国格林美公司 (GEM) 建立了前身工厂合资企业,据报道中方持有该公司约 50% 的股份。

POSCO Future M、LG Chem、POSCO Holdings、SK on和EcoPro等公司预计将追加数千亿韩元的投资。这是考虑到额外中国所有权收购的谈判,以响应最初预计的投资金额和股权调整。不过,据报道,韩国政府已就FEOC 25%规则向美国传达了更多意见。有人建议,对于与中国民营合资的企业,即使持股比例超过25%,也有可能获得补贴。这意味着股权调整的程度可能会根据格林美、华友钴业和中广集团等中国母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情况而有所不同。

为了规避FEOC的规定,中国企业还将股权调整纳入谈判条件。中国对韩国投资的增加被认为部分是由于规避美国IRA法规。鉴于此,有人猜测中国企业可能会调整政府在母公司的持股比例,以适应这些规定。此外,目前中国二次电池市场的供过于求导致市场重组,也被视为为韩国企业提供了有利的谈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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