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来自印度尼西亚的数十名人员来到东南苏拉威西高级检察官办公室(Kejati),敦促他们传唤并检查两家涉嫌非法在码头上发货的公司,即 PT DMS 77以及位于北科纳威县马伦博海滩的 PT. Rifki dan Raisha Anursyah (RRA)。
会议期间,现场协调员La Dian透露,总检察长办公室和东南苏拉威西地区警察必须坚决对被认为故意违法的个人或公司采取行动,其中PT DMS 77和PT RRA涉嫌违法,即通过非法码头运输镍矿石,目前已经找到了证据。
在出示了目前停靠在港口的接货船的两张文件后,他还要求总检察长办公室和东南苏拉威西地区警察局长立即调查并拘留 PT DMS 77 和 PT RRA 的董事。
据称,两人违反了2008年第17号航运法第339条第1款的规定,即每次利用海岸线进行系泊活动以及在港口外装卸货物的活动,都必须获得许可证。
与此同时,苏拉威西东南部的 Kasipenkum Kejati 透露,他的团队已收到报告,并将跟进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