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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关于镍期货部分合约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交易所研究决定如下:

自2022年3月11日(即3月10日晚夜盘)交易起,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继续交易。

自2022年3月11日(即3月10日晚夜盘)交易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7%。

自2022年3月10日(周四)收盘结算时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9%。

特此通知。

资讯编辑:樊见苑 021-26093513
资讯监督:周历 021-26093266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