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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后市场风险防控和业务衔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期所《关于调整2020年春节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公告〔2020〕16号),现就做好节后市场风险防控工作,以及休市时间调整后的有关业务衔接,特通知如下。

一、春节长假期间,有关市场形势复杂多变,境外商品期货价格波动频繁,请各会员单位结合近期情况,及时研判并向客户提示风险,督促市场参与者合理安排资金、合规交易,共同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二、春节长假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根据《关于2020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期发〔2020〕14号)调整的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三、对于会员、客户因春节休市时间调整而出现的各期货品种2月份和3月份合约(燃料油期货品种为3月份和4月份合约)持仓量超过其限仓规定的,由会员在春节长假恢复交易的第二个交易日第一节交易结束前自行平仓。超过上述时限的,由交易所依规强制执行。

四、进入交割月合约整倍数调整顺延一个交易日,即在春节长假恢复交易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前,各会员、各客户在每个会员处相关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整倍数。

五、本次休市调整后,因1月23日调整为1月份最后交易日,交易所将相应地对1月23日的结算进行调整,并于1月31日24点前向会员发送调整后的结算文件。请会员单位在2月2日(星期日)之前根据交易所调整后的结算文件完成会员端1月23日的结算调整,并按规定报送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

六、为确保技术、业务系统衔接顺畅,交易所将于2月2日(星期日)9:00至11:30,使用调整后的1月23日结算数据,组织会员进行生产环境测试。请各会员做好测试前的准备和测试后的数据恢复,确保下一交易日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0年1月31日

附件:生产系统测试反馈表

资讯编辑:王鑫泰 17714551262
资讯监督:王崇锋 1572147371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